第 64 章(2 / 3)

般想着的时候,谢扶光倏而低笑一声,嫣红的唇畔若春三月的桃花在枝头绽放。随之松手放开她。

她干巴巴地清清嗓子,重新回到小洲边上。她又掬了捧水,喝下去后,偷偷回望谢扶光。

他在摸自己的头发,摸完头发,他又摸自己的脸。

生怕他抓住她偷看,她快速转回头,呼出一口气。

吃晚食时,沈秀想起了月摩珈。谢扶光与月摩珈打架,谁打赢了?

如果谢扶光打赢了,月摩珈那么挑衅谢扶光,依谢扶光的性子,肯定不会留他活口。

她很想知道月摩珈到底有没有死。若死了,谢扶光也算间接替她报了仇。

咬了两口肉,沈秀迟疑着,最后大着

胆子问:“那日挑衅你的那个楼兰人,你打赢他了吗?”

谢扶光:“并未分出胜负。”

当时谢扶光发现沈秀逃跑,第一时间收剑去追。月摩珈也追上来,还未追到他,一只蓝灵鸟便飞到月摩珈身前。

月摩珈取出蓝灵鸟上的信纸,扫过信纸后,扔给谢扶光一句“改日再战”便飞身离去。

听谢扶光说月摩珈没死,沈秀目露可惜。若谢扶光把他杀了就好了。

她问:“你与他有仇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那他为何要……”

“他听说我是东陵武功最高强之人,故而来挑战我。”

这样么?原来月摩珈之前寻找谢扶光,是为了挑战谢扶光的?他那么嚣张狂妄,是认为谢扶光是他的手下败将,所以来挑战他?

昏黄的夕阳映照着凉羌小镇,将小镇融成了一片朦胧的灰黄色。小镇一处客栈里,谛伽问侍卫:“可有消息了?”

侍卫摇头,“没有。”

谛伽蹙眉,“继续找。”

“是。”

待侍卫离去,谛伽捏着佛珠,“阿弥陀佛,佛陀保佑,愿他能平安无事……”

他一颗一颗捏佛珠,为沈秀祈诵平安经。

念着念着,佛珠断裂,谛伽身子微微一颤,眼中波澜翻涌。

在沙漠里穿行了四五日,终于走出沙漠,进入了草原,沈秀深深吸气,空气里都是花草的清新香气,不再是大漠里沙子溢满鼻腔的干燥味道。

他们到了蒲犁国。蒲犁草原多,乃西域草原游牧国。

这是沈秀第一次见到草原。

澄澈的天空下,连绵起伏的绿地若一块绿毯,广袤无垠,茂密葱绿,一碧万顷,一望无际。

远处巍峨的雪山巍峨挺立,微风把天山上的雪莲香气吹进草地里,清新的香气扑面而来,沈秀吸气,身心一片惬意。

风吹到草低处,一群牛羊若隐若现。好一副“天苍苍,野茫茫,风吹草低见牛羊”的原野美景!

沈秀想在草原上尽情奔跑。但她想,谢扶光不会允许她乱跑。便歇了心思。

领路人一边往前走,一边说着吐火罗语,“这里的牛羊肉乃是整个西域,整个天下最好吃的牛羊肉,这里的牛羊肉卖到别处去,能卖极高的价钱!”

沈秀以为领路人在和自己说话,但她没听懂,她下意识问谢扶光,“他说什么?”

“他说这里的牛羊肉是全天下最好吃的牛羊肉。”

“真的吗?”沈秀望向远处低头吃草的牛羊,目露好奇。

“你想吃?”

沈秀如实点头。

谢扶光拉了一下缰绳,调转骆驼的脑袋,径直来到放牛羊的牧民面前。

听谢扶光说要买牛羊肉,牧民笑呵呵道:“我们这里的牛羊肉用草原好水、好土、好气候滋养着,肉质鲜香滑嫩,味美无膻,多汁不腻,不加任何调料都极极好吃!保管你吃了不后悔,吃了还

想吃!”

谢扶光翻身下骆驼,

给了牧民金锭子,

从牧民那里买来牛羊。

见他毫不犹豫花大价钱买了牛羊,沈秀心道,他真是舍得花钱。不过他有钱,也不在乎这些小钱。

谢扶光是杀手,是很厉害的杀手,是江湖排名第一的杀手。任何悬赏令,任何任务,他都能完成。他靠□□,挣了很多钱,钱多到这辈子以及下辈子都用不完。

牧民得了金锭子,笑得牙不见眼。他还特别贴心地送了火柴,还帮忙杀牛羊,还要帮忙烤肉,他说他烤肉的技术很好,保证烤出来的牛羊肉好吃。

沈秀挠头。现在还未到吃饭的时间,谢扶光准备弄牛羊肉吃?先前他还说要快些穿过这片草原,在天黑之前抵达蒲犁内城呢。这会子又不急了?

看来他也挺爱吃的。思及此,她面色僵了僵,他若是不爱吃,为何会想吃她。

原著里并未写他重口腹之欲。他没有喜欢吃的东西,进食只是为了维持体能。

没想到,其实谢扶光还是挺重口腹之欲的。原著到底写了个什么玩意儿,为何与真实的情况如此不同,沈秀一头雾水。

牧民去磨刀杀牛羊。沈秀望着即将被宰杀的牛羊。对上小牛小羊亮晶晶的眼睛,她突然感觉很残忍。

她可以吃牛羊肉,但亲眼看见牛羊被宰杀,她有些接受不了。既然这么可怜牛羊,有本事就别吃肉,这句话瞬间出现在脑海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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